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的规定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大于等于65%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经修改后重新查重,查重结果小于40%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大于等于40%小于65%的学生,经修改后重新查重,查重结果小于40%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若查重结果仍大于40%,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经修改后重新查重,查重结果小于40%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小于40%的学生,正常参加答辩。查重结果小于等于30%的学生方可参与答辩组及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时间的规定
预查时间定在5月15日—6月10日,在预查重时间内会给学生提供多次预查重,为防止上当受骗请同学们不要花钱在其它网站查重。
正式查重第一次时间为6月11日—12日(周二—周三)。正式查重第二次时间为6月18日—19日(周二—周三)。
答辩时间为6月21—23日。
请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指导,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时间安排,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及撰写规范的说明
1.《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已经上传至“教务在线”网站的“资料下载”中的“实践教学”模块。请广大毕业生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严格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及排版。
2.对于文科类专业,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具体情况参考《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做适当调整,由学院统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继续抓好学生毕业设计的后期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以下简称“撰写规范”)中规定完成。凡不符合“撰写规范”中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按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处理。
2.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教发[]72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关于修订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中内容的通知》(*教发[]71号)(以下简称“修订内容”)中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
3.请各学院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于6月18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E),电子稿发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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