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
01专业简介信息工程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是与现代工程技术密切相关的工科专业,以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为核心,学习内容涉及数理基础、工程光学、信息光学、电子技术、光电技术、通信技术、测控技术、计算机等信息工程诸领域,培养学生具备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数学物理基础、掌握激光与现代光学及光电子范畴相关理论和实验技能、熟悉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综合型人才。
02发展历程年,在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编辑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及毕业生使用方向介绍》中,正式设置了信息工程专业,属无线电技术和电子学类专业。
年,在教委高等教育司编写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原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合并调整为信息工程专业,属电子与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为。
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8年颁布)》,信息工程专业出现在《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变更为Y。
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中,原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专业合并调整为信息工程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属电子信息类专业。
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信息工程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属电子信息类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0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04培养规格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参考总学分:~学分。
基本业务要求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信息工程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该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05课程体系总体框架
信息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思想*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经济管理课程学分、外语课程学分、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和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0%。
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心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文体活动、跨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06教学条件教师队伍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5:1,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0%,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该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学科之一;(2)已从事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教师发展环境
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支持教师进修和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教师从事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07培养模式面向新工科、深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结构设置:一方面注重讲授信息工程领域所需的基础知识,并兼顾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战略的需求;另一方面严格遵循新工科建设要求,课程体系包含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与信息应用等关键环节,并且兼顾了信息科学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需求。此外,将人工智能与专业课程内容的结合作为讲授内容或者选讲内容,贯穿于课程体系的全过程,为学生打下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基础。
产教融合措施:信息工程专业是一个典型的面向工程应用的工科专业,因此在坚持夯实基础知识、构建全面的专业知识的同时,特别注重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采用“校企合作、双导师制”等措施,一方面让学生充分利用课堂学习、企业实践过程等机会,构建扎实、完善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和产教融合的方式,提高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的方式,使学生对信息科学领域的社会需求和技术前沿有清晰的认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
“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模式
(1)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中开展理论与实践互动的教学模式,在系列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中开展基于工程问题的探究式学习、基于工程案例的讨论式学习和基于工程项目的参与式学习等教学改革与实践。即以项目设计为主线组织教学,以典型的工程实例为研究对象,将项目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把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融入项目设计的各个阶段,以工程实例中所涉及的信息获取、处理和传输等课程知识点为载体开展教学,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
(2)课内与课外教学相结合。将课外教学活动贯穿于本科教育的全过程,为学生实践动手创造机会,使学生在自主、综合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将课外教学纳入正常教学体系,规定学生必须完成的课外学分,可以用校级及以上科技培训竞赛获奖、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与创新、承担校级省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参加企业实习与实践等多个环节来替代。从三年级起全面实行本科生专业导师制培养模式,与毕业设计相接轨。
()产学研相结合。完善校内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同时发挥学科科研优势,积极培育企业实践基地。在实践基地建设过程中,与信息产业领域的知名企业密切合作,进一步增加和改进校外校内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
(4)工程基础与工程设计和实践相结合,实行工程基础模块、设计模块和实践模块课程整合培养等,强化企业环境下的综合工程实践训练。进一步强化工程训练、实习实训、设计课程等实践训练环节,增加企业环境下的综合工程实践训练环节,创造条件由企业工程师直接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的设计。
08发展前景考研方向
可报考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学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应用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就职单位如电子信息类科研院所、高新技术科技产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等。
09开设院校地区
院校名录
北京
中国人民解放*装甲兵工程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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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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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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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移通学院
重庆工程学院
河北
河北北方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
华北科技学院
沧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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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河南科技学院
郑州轻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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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鲁东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法学院
安徽
解放*电子工程学院
阜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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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东南大学
苏州城市学院
无锡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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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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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汉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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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国防科技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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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中山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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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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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凯里学院
铜仁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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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西华大学
成都工业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东软学院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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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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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闽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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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内容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摘录时间: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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