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重典何以治乱?对强化食品安全违法惩罚力度效应的个案研究》在“小切口·大问题”工作坊的多轮会议上得到工作坊组织者和参与者师友们的批评与建议。最后冲刺阶段,*璜老师更是提供了一对一的精准指导,贴身服务。参与工作坊的过程让我体会到了学术共同体的温暖,论文署名上没有他们,但论文若有可取之处,归功于这个热心肠和有情怀的团队。
缘起:一次闲谈我的研究选题大多来源于对*府组织现象的困惑。年的某天上午,MPA研究生J同学到办公室与我讨论学位论文选题。正事说完,我随口问她,近两年工作上有什么重要的变化吗?她告诉我,新食品安全法施行了,违法罚款的额度加大了很多。我问她有效吗?她说很难。啊?大幅提升罚款力度,并未发挥震慑潜在违法行为的作用,而是造成了执法上的困难?这次闲谈就是本研究的缘起。
真正的资料搜集工作开始于指导本科生邱文峥写毕业论文,她是本文的第二作者。她的任务是按照我的要求搜集资料,并尝试进行分析。第一阶段,我并没有告诉她我们的研究问题和思路。试图先“放养”一段时间,希望有志于学的她,能够体会到陷在一堆资料中找不到方向的困顿,一点点找到线索的艰难,以及有了完整的“故事”,却说不清理论贡献的无奈。最终,文峥搜集了一个镇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科毕业论文。彼时是年6月,如今她已是在读博士研究生。
初稿:理论线索年8月至年8月,我有幸到斯坦福大学周雪光教授处访学,得以短暂逃离繁杂、困顿的工作和生活。期间,我开始重新思考、写作论文的初稿。
面对拐卖妇女儿童、食品安全违法等社会治理难题,公众及学界常常建议加大惩罚力度以震慑潜在违法行为,试图以“重典”完成“治乱”的目标。年年底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就体现了这样的思路。新法整体加大了食品安全违法的惩罚力度,严重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更是大幅提升了。
对L镇的个案观察发现,旨在以“重典”治乱的新法的实施,却造成了基层执法的避重就轻和力度整体弱化。强有力的执法是确保“重典”可以“治乱”的前提。执法力度的大幅弱化,将使“重典”难以发挥“治乱”的预期效应。强化食品安全违法惩罚力度的非预期效应,为我们研究“重典治乱”这一国家治理思路的效应提供了一个小切口。
强化违法惩罚力度,何以造成基层执法的避重就轻和力度的整体弱化?我开始在现有文献中找答案。理论上既可以把它视为强化惩罚力度效应的问题,也可以把它视为基层执法行为变化的问题。前者是威慑理论讨论的焦点。在威慑理论的视野中,个体是否犯罪受制于犯罪的预期成本,这一成本主要由惩罚的概率和惩罚的严厉性构成。
基于威慑理论的实证研究,把提高惩罚的概率和强化惩罚的严厉性,当成震慑犯罪行为的两个相互独立的策略,研究二者对特定犯罪或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然而,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