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5号)有关精神,经会商厅高等教育处,省教育评估院于年6月8日召开会议,布置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办法和评议要素的研制工作。
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等8家单位本科论文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高教处邵进处长、蔡华一级调研员到会并讲话,省教育评估院顾春明院长对评议要素的研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由省教育评估院吴立平副院长主持。
邵进处长对评估院在本科教育领域开展的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评议要素研制对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意义重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办法和评议要素应充分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评议要素研制要结合我省实际、体现前瞻性和先进性,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他要求各牵头研制单位充分认识评议要素对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评议要素研制工作,尽快会同校内外学科专家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迅速着手要素研制工作。另外,他建议,将评议要素研制工作纳入省级专项,成立课题组,设立专项资金,确保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省教育评估院顾春明院长首先对厅高教处和有关高校长期以来对评估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属于合格性评估,评议要素要反映本科毕业生基本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素养。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并且分“合格”“不合格”等级制定相应的评价细则。他强调评议要素要分学科门类分别制定,各门类评议要素的总体框架和语言风格需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共性与个性。根据各校不同的专业优势和学科特点,对8家牵头单位的具体研制工作提出了共同推进、分头研制的工作方案。
省教育评估院将同步推进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力争7月中旬形成实施办法和评议要素征求意见稿,8月中旬提交省教育厅审定,适时对外发布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办法(含评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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