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依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抽检范围全校所有设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专业。二、抽检比例教务处按照不低于专业总人数5%的比例随机确定被检毕业论文(设计)。三、抽检方式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组,按照专业相关相近原则对抽检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每篇论文送2位专家,2位专家中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四、抽检结果运用1.毕业论文(设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不予毕业。2.“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送审,二次送审结果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不予毕业。3.抽检结果将作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有比例较高的“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限期整改。专业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将视为不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将依规暂停招生。4.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问题严重的学院,将予以全校通报,并对院长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五、抽检工作要求1.抽检工作日期:6月5日至6月11日。各学院教科办于6月8日上午下班前,按照《佳木斯大学届拟抽检毕业论文(设计)明细表》(附件2),将被抽检毕业论文(设计)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信箱:jwcjw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