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学校现组织遴选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访问学者:3-10个月
(具体信息详见人力资源处相关通知)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0个月
(三)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四)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
(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名额
(一)莫斯科大学: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
(二)圣彼得堡大学: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人
三、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
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莫斯科大学或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五、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年1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提供莫斯科大学或圣彼得堡大学合作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年龄不超过3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条件
申请时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