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力量,我校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天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为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储备赛事。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的文化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鼓励人才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
共青团天津大学团委
承办单位:
天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各学院院团委、各学院院科创协
四、竞赛细则
1、竞赛时间
年1月——5月
2、参赛资格
凡在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本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后续则不可申报。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竞赛方式
各学院(部)组织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3类作品参赛。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六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活动,有力推动校园科学技术普及。
4、作品申报
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进行申报。每院限报6件作品,
每人限报1件,每类作品中硕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各院系按照以上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五、时间安排和评审程序
1、年2月底-3月,为院级竞赛阶段。各单位要在大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开展院级竞赛。各申报学院(部)要对申报作品进行自查,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
2、年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学院(部)选拔院级竞赛的优秀作品,按照规定的作品数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申报方法另行通知)参加校级竞赛。将《申报书》和《作品报名表》报送至校团委。
3、年4月初,组委会秘书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统计,不合格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年4月中,为校级竞赛的初赛、复赛阶段,组委会秘书处将参赛作品送评审委员会各位评委处审阅。竞赛组委会组织召开集中评审会,确定参加终审的作品名单。
5、年4月下旬,举行校级竞赛的终审决赛和集中展示,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进行问辩,并审看参赛作品的展板和实物,最后根据作品和问辩情况,评选出各级获奖作品。
6、年4月底,面向第十三届、十四届“挑战杯”天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获奖作品开展推荐项目会评,各学院从第十三届、十四届校赛获奖作品中推荐2件参加会评,会评产生的优秀项目将作为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赛事推荐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和形式审查的参赛作品,根据其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标准进行分组、分类评审,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六、奖励方式
1、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类别获奖作品数不低于本类别参赛作品总数的50%。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获奖作品总数的10%、20%、30%、40%。
2、考虑到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不同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决赛的比例基本一致。
3、竞赛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院为单位累计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学院;设“优胜杯”分别奖励团体成绩二至六名的学院;如有团体总分并列的情况,以获特等奖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奖励在指导学生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
4、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8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6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上报至学校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20分。
5.获得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团队或个人,可自动获得当年度利安隆创新创业奖学金特别奖,奖金十万元。
七、相关要求
1.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院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运用媒体手段、设立专门机构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校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竞赛组委会将严肃对待、一经核实即刻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相关学院不得补报作品;存在诸如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相关学院团体总分为零,并取消该院参评“优胜杯”及其他集体奖项的资格,视情节严重取消该学院下届“挑战杯”参赛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坚持宗旨,完善机制。
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学院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学院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学院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校内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八、联系方式
1、竞赛组委会
校团委双创部郑喆
校团委双创部宗俊杰
2、天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科技竞赛部
联系方式:tjuke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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