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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9 15:04:00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天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力量,我校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天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为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储备赛事。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式

学院组织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3类作品参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六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活动,有力推动校园科学技术普及。

二、参赛资格

1.凡在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后续则不可申报。

3.参赛作品必须是距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作品申报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进行申报。每院限报6件作品,每人限报1件,每类作品中硕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

2.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四、评审方式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和形式审查的参赛作品,根据其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标准进行分组、分类评审,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五、时间安排和评审程序

年3月5日前:项目预报

有意向参赛同学填写下方问卷。

问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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