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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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0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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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年11月17日汇总

年已发布校考招生相关信息院校

1、中国传媒大学

2、中央美术学院

3、中国美术学院

4、四川美术学院

5、广州美术学院

6、上海戏剧学院

7、星海音乐学院

8、广西艺术学院

9、上海音乐学院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1、北京林业大学

12、北京化工大学

13、北京科技大学

14、广州大学

15、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6、华中师范大学

17、陕西理工大学

18、上海理工大学

19、四川师范大学

20、西南民族大学

21、山东体育学院

22、西藏大学

2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5、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26、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7、呼伦贝尔学院

28、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2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31、首都师范大学

32、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34、辽宁科技大学

.........待更新

详细校考招生信息请仔细阅读

1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年艺术类本科校考招生考试

我校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方案初步安排公告如下:

1.凡报名参加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文化素养基础测试)。

初试考试时间:年1月2日;

初试考试方式:机考;

初试考试科目:文学、历史、哲学(考查内容详见附件)。

2.初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专业素养初步考查),考试方式为线上考试。

3.复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三试(专业素养深度考核),考试方式为现场考试。

4.继续实施优质生源“绿色通道”。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5.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考试方式等,视疫情情况可能会作相应调整,以学校届时发布的通知安排为准。

●参考书目:1.《中国古代文学通识读本》,葛晓音编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中国现代文学通识读本》,温儒敏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3.《中国历史通识读本》,张帆、马勇编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4.《中国哲学史通识读本》,李中华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中国传媒大学年11月7日

2

中央美术学院

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

中央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中央美术学院办学定位及培养特点,经研究决定,中央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央美术学院校考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如下: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科目要求详见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将于近期发布,请考生密切
  

()

5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年广东省对应省统考类别要求已发布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45号)要求,年广东省省级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个统考类别。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认定说明,结合我校招考办法,现就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对应广东省统考类别要求公告如下:

我校“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上述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我校“书法学”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该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书法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统考成绩要求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普通类专业的广东省考生,无须报考广东省统考,录取办法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年11月5日

6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年上海市对应省统考类别要求已发布

根据《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年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拟报考我校校考的上海考生须报考的市统考类别如下:

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和校考对应科类将陆续公布,请考生持续
  嘉庚学院地处美丽的厦门湾南岸,占地亩,与厦门大学思明校区隔海相望。校园依山面海而建,建筑以嘉庚风格建筑为主,中西合璧,恢弘大气,错落于湖光山色之间,给学子们营造了沐浴书香、畅游学海的修读氛围。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拥有在校本科生近1人、硕士研究生84人(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嘉庚学院自办学之日起在福建省即在本二批次招生,生源质量逐年提高,近六年嘉庚学院在全国招收本一线上考生人,全国本二线上考生数占比近%。嘉庚学院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上的福建省院校综合满意度排名中,与厦门大学并列第一。
  “以学生为中心”是嘉庚学院的核心办学理念。嘉庚学院坚持运用这一理念指导办学实践,实施“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学生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尊重个性、激发潜能的教育环境。
  嘉庚学院努力聘用高素质的教师,建立一支高水平、重职责、有爱心的教师队伍。艺术类教师都毕业于国内外专业名校,大多数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同时,我校还聘请了美国、荷兰、德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的学者、艺术家来我校讲学、授课,极大地拓宽了学生的视野。
  艺术设计系设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环境设计(含园林景观、景观建筑、室内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动画和产品设计四个专业。该系自成立以来,秉承“注重个性、力求多元,观念主导,探索创新”的教学宗旨,在课程设置和专业定位方面体现出了鲜明的实践性和创新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余地和自我塑造的空间。
  音乐系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含声乐、器乐、钢琴和舞蹈等多个专业方向。该系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全能型的音乐及舞蹈人才。学生不仅能受到科学、严格的专业技术训练,同时能获得对音乐舞蹈艺术完整的理解。该系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了较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选修课程,使学生拥有较大的自我设计的空间。
  嘉庚学院艺术类人才培养硕果累累。近五年来,艺术设计系师生获得国际性奖项61项,全国性赛事奖项近项,西方艺术院校和国内媒体曾多次进行专题介绍,艺术设计毕业生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得用人单位一致好评。音乐系学生亦获得国际性、国家性赛事奖项近百项。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 

各省份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考生,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流程报名参加省统考。

三、招生计划及注意事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19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名考生。均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和四川1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名考生。均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浙江、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和四川8个省(市),计划招收30名考生。承认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审批的招生名额为准,并根据各省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专业考试
  

嘉庚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六、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实行“一档多投”方式,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别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含位次的平行特征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4.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时不采用“志愿清”方式,而采用同一艺术类别内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七、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元人民币,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元人民币。每人每学年住宿费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

八、监督
  

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部门申诉(-)。

九、入学与复查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一、招生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业代码02)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航空航天事业发展需要,掌握广告与创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数字媒体设计等艺术设计知识,具备扎实的视觉传达创意设计和工艺制作能力、手绘设计表达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向,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能够充分运用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艺术创意设计领域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相关的策划、创作、设计制作、传播、运营、教学、管理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航天品质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设计艺术史、设计概论、传播学概论、广告学、少数民族装饰图案、图形创意、版式设计、印制技术、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代码)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航空航天事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过硬,学习、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强,掌握播音主持、航空服务和新闻传播学知识,具备较熟练的播音主持、新闻采编制作、空中乘务和地面服务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民用航空、新闻宣传等领域从事播音主持、航空服务、新闻宣传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航天品质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播音与主持艺术导论、播音创作基础I/II、播音发声与普通话语音I/II、广播播音主持艺术I/II、电视播音主持艺术I/II、传播学概论、交际礼仪、客舱广播与服务语言艺术、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等。
  二、报名条件、招生范围
  1.符合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测试(除了山东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山东青年*治学院组织的校级联考以外,其他均须参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厘米。
  4.招生范围(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视觉传达设计:广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南、云南、海南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西、河南、山东、湖南等。
  三、有关说明
  1.如学校专业调整,变更招生专业,相关信息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2.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不组织单独校考。
  录取原则详见《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年招生章程》,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1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元/年。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5.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台的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学校
  邮*编码:544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zsbgs

guat.edu.cn
  -(招生办)
  相关学院:航空旅游学院:-2251;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五、本简章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4

辽宁科技大学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艺术类: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元;图书万册,生均图书73.8册。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艺术类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注: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0—元。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元/年?生。
  省*府奖学金:由省*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府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元/年?生;二等元/年?生。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元/年?生;二等奖学金元/年?生;三等奖学金0元/年?生(以学校最终修订标准为准)。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七、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情况及投档原则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采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报考特殊说明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培养曲艺表演方向;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培养美术类方向。
  (2)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
  其他省份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在有专业志愿情况下“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或选择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或选择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4)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原则为我校的录取原则。
  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5)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年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我校无非艺术学门类专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招生就业处)
  表演类专业-(艺术学院)
  美术类专业-(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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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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