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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5 13:55:00

学位申请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号),现将我校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凡我校年12月至年11月毕业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时间年11月1日-15日,正常工作时间受理申请。三、申请地点(一)自学考试社会型(长线)专业(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商务管理、新闻学、行*管理等)将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室)。(二)网络教育、成人函授、业余及自学考试应用型(短线)专业的毕业生申请材料交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室)。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需带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最长期限,一般为天,确保在1年1月30日之前有效);

(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复印件;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四)《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贴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五)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标准证件照,且宽mm、高mm,≤10KB,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供电子注册使用。照片背面以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确保无污损无划痕。

(六)毕业证书、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学位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上的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七)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提供的论文查重合格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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