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阶段/要求工作程序及要求
完成时间
第
一
阶
段
:
前
期
工
作
(一)
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各二级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由专业组织教师拟题,拟题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报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2.确定题目,各二级学院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
3.学生报名,选定题目,各二级学院汇总报表,报教务部备案。
第六学期期中
(二)
师生沟通课题任务。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为开题做准备。
第七学期第5-8周
(三)
进行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文献做好开题报告(要求书面,含方案论证、设计思路、进程计划等),各二级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部抽查。
第七学期笫9-10周
第
二
阶
段
:
中
期
工
作
(四)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各二级学院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二级学院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笫七学期第11-12周
(五)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做好记录及中期检查自评报告,教务部组织检查。
第七学期第14-17周
第
三
阶
段
:
后
期
工
作
(六)
答辩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令其重做重写。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答辩资格要求的学生,不准参加答辩。
第七学期第17-18周
(七)
教师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前一周,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委员会小组。
(八)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为答辩做好准备。
(九)
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部,教务部随机抽查。
第七学期第19周
(十)
成绩评定。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时报送教务部。
答辩后立即进行
(十一)
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和推荐工作。
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推荐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第七学期第20周
(十二)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如实填写有关工作总结报告表。各二级学院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务部。
第七学期第21周
(十三)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样检查,教务部组织专家组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第七学期笫21周
(十四)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
各二级学院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资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整理归档,上交教务部.
第七学期第21周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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