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拓展素质学分
认定试行办法
一、什么是拓展素质学分
拓展素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学习,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各种竞赛和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可获得的学分。拓展素质学分纳入本科生学分制体系,记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单,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拓展素质学分从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每名学生需取得3学分,上述学分原则上应在四年级秋季学期前完成。二、学分认定标准
(一)拓展素质学分的项目内容包括:
1、学术成果。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艺作品和出版学术著作(含编著、译著、工具书)以及专利作品等;2、学术训练。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为作者单位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学术科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实践活动,结题审核合格。3、学科竞赛。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参赛者身份参加“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类学科竞赛,以及参加经教务处认定的校级学科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励;4、学术讲座(形势与*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术性质的讲座、论坛、研讨会等;5、体美比赛。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参赛者身份参加体美比赛,以及参加学校主办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励的;(二)拓展素质学分项目内容的认定条件
学生参加以上拓展素质学分的项目内容,必须经所在院系审核后,方能作为在校期间拓展素质学分的认定内容。(三)拓展素质学分的认定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凡完成拓展素质学分认定内容中的任意项目,根据《国际关系学院拓展素质学分认定标准》(详见文末图片),可获得相应的拓展素质学分分值。学生已获拓展素质必修选项各个单项的学分累计达到规定修读学分,按已修读一门名为“拓展素质训练”、学分为3的必修课进行认定,不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学术讲座(形势与*策)计1学分,体美比赛不超过1学分。三、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拓展素质学分的认定采取个人申请、有关部门证明、院系认定的方式,于每年11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
学生于每学年11月初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拓展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本人所在院系。(2)所在院系审核
学生所在院系依据学生获奖情况和《国际关系学院拓展素质学分认定评定标准》,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本院系内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5天。(3)登载、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将学生拓展素质活动记录、所获学分登载于《本科生拓展素质学分汇总表》,相关材料及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将学分情况录入教务系统。(二)关于拓展素质学分认定的其他注意事项
拓展素质学分累加超过规定修读学分部分,可以减免通识选修课相应学分,但总减免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凡拓展素质学分累加超过规定修读学分部分达12学分(已减免学分不计算在内)及以上者,学校按相关程序,授予“国际关系学院实践创新优秀学生”称号,颁发“大学生实践创新优秀奖”。拓展素质学分的申报、认定,应实事求是,如果查实学生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视为考试违纪;发现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视为教学事故。本办法未涉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如需认定,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四、国际关系学院拓展素质学分认定标准
1、学术成果
2、学术训练
3、学科竞赛
4、学术讲座(形势与*策)
学生在校期间共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十二次(含)以上,(平均每学年参加三次(含)以上),计1学分。5、体美比赛
关于届信科毕业生拓展素质学分
认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关于学科竞赛部分
1、“级别”栏仅限填写“国际级”、“国家级”、“省市级”和“校级”四类;2、每一项奖项申报均需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3、取得美赛“M”、“H”、“S”奖分别对应申请5、3、2学分。(二)关于科研成果部分
1、发表学术论文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显示所发刊物刊号页面复印件、涵盖所发文章标题目录页复印件、文章正文复印件;2、尚未出刊但已被录用的论文,提供带公章的录用证明,待正式刊物发行后补交证明材料;3、无论作为第几作者,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请确保一申请人一文对应一份证明材料。(三)关于科研实践项目部分
1、“项目类别”栏仅限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北京市共建学生科研项目”“大学生学术支持计划”“教师校级以上项目”或“教师校级项目”五项;2、项目类别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需提供项目结项通过相关凭证及项目申请书中含成员信息页复印件;3、项目类别为“北京市共建学生科研项目”的,需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结项证明文件;4、项目类别为“大学生学术支持计划”的,如项目负责人为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无需再提供证明材料,否则需提供结项通过相关凭证及项目申请书中含成员信息页复印件;5、项目类别为“教师校级以上项目”或“教师校级项目”的,需提供所在项目教师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证明,签字不得代签;6、“承担内容”栏仅限填写“主持”或“参与”两项。(四)关于体美竞赛
1、所申请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2、所有体美奖项申请学分总和不得超过1分。请务必对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否则相应学分将不予认定
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
可在年五月补充申请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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