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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人数、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
见附件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全日制(学制3年)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高职高专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确认和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