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五)天津大学年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
招生专业及规模
(1)招生专业: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2)招生规模:名。(年招生规模,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
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五
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专项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
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六
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1月15日~年4月13日
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