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物流服务师、公共营养师四个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评价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16号)、《关于做好部门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41号)要求,于年8月已获准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备案号:S),认定职业工种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公共营养师、物流服务师四个职业(工种),其认定级别均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自年3月2日起,将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面向全社会开展以上四个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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